长治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炉

日前,长治市招委、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年长治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做好长治市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安排。■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招■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不准扩大招生范围■不准超计划招生和随意招生

任何学校不准扩大招生范围

  各普通高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下发各市并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规范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录取,持续巩固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成果,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招。   原则上,普通高中在驻地县域范围内招生,地处长治市四个区(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的学校可在驻地市辖区或若干个市辖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确定。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不准扩大招生范围,不准超计划招生和随意招生。往年有跨县域招生的学校,今年将在年跨县域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二。   具体招生范围如下: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长治五中、长治六中统招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长治七中面向全市招生;长治十三中面向潞城区、黎城县、平顺县招生;长治十五中面向襄垣县、屯留区招生;长治十七中、长治十九中面向潞州区、屯留区招生;长治四中、长治八中、长治九中、长治十中、长治十六中在潞州区范围内招生。   县(区)一中和其它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屯留一中面向屯留区招收部分足球特长生。   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分市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

优质高中招收指标生坚持合理分配

  今年长治市优质高中招收指标生坚持“科学引导、合理分配、促进均衡”的基本原则,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   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长治六中从招生计划中划拨出70%的指标分配到市直、潞州区办有初中的学校。   长治五中70%的招生计划用作指标生计划,为扶持贫困县教育发展,长治五中从指标生计划中划拨出6%的指标分配到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沁县、沁源县五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就读学生给予减免学费和住宿费的优惠政策,94%的指标分配到市直、潞州区内办有初中的学校。   各县(区)一中从招生计划中划拨出不低于70%的指标分配到本县(区)内办有初中的学校。   指标生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各县(区)一中的指标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中心统一制定,经市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执行。   各县(区)招考中心会同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对各报名点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享有指标生资格(必须是在该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学校要按照《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利用《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审核信息如有更正,须通知报名点重新进行公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统一由县(区)招考中心保存备查。符合指标生资格考生名单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市、县(区)招考中心。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张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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